近日,吉林市陸續出臺幫助市場主體紓困“19條”、推動工業企業紓困解難“20條”、促進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28條”、進一步促進服務業恢復發展“56條”等系列政策,幫助市場主體渡過難關。
“減”:對承租市屬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位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延長至6個月。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征“六稅兩費”,并在國家規定減免幅度內按照50%頂格執行。推行交通物流行業包容審慎執法,落實不予處罰、從輕處罰、免予行政強制等“四張事項清單”,實施行政許可容缺容錯受理。
“補”:出臺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28條措施,大力開展汽車、家電、家居等專項促銷活動。根據我省下發的消費券獎補資金額度,按照省級財政與市級財政補貼資金1∶2比例匹配資金,積極開展發放消費券等活動,精準拉動大宗消費、文化旅游等補償性消費。
“退”:對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自4月1日起按月全額退還。對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于年底前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自4月1日起按月全額退還。加大對文旅企業扶持力度,將域內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暫退質量保證金比例提高至100%。
“緩”:對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使用的水、電、氣執行“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延長2022年3月份和4月份的法定納稅申報期限,因疫情導致難以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零售、餐飲、旅游等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對符合條件的新設立旅行社暫緩繳納質量保證金,緩繳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
“融”:引導金融機構將更多信貸資源向復工復產重點領域及產業鏈上下游民營小微企業等傾斜,優先支持困難行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引導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對信用等級較高、承擔疫情防控和應急運輸任務較重的交通運輸企業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同時積極協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個人開展行政處罰信用修復。加大對文化旅游、餐飲住宿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優”:利用產融合作服務平臺政策計算器功能,以一企一案方式,為企業精準計算需求政策,實現服務供需高效適配;在開展“服務企業月”活動中,緊密結合企業狀況和疫情防控實際,開展疫情防控、減稅降費、金融對接、項目建設等17個方面專項服務活動。同時,發布為企業辦實事清單87項,力爭全年新增市場主體10%以上。(吉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