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在打破公務員“鐵飯碗”定律的深圳聘任制公務員改革,近日遭遇社會質疑。有媒體報道,深圳試點聘任制公務員改革后幾年內,3200名聘任制公務員無一人被解聘。昨日,市人社局對此回應稱,聘任制改革的目的不在于解聘,而在于提升公務員的履職效能,并同步配套公務員養老社會化改革。
據了解,深圳市于2010年全面實施公務員聘任制改革,旨在建立一套更加公平、合理以及更具活力的用人機制,拉近政府與社會的距離。該項改革主要包含兩方面內容:一是引入社會上已普遍實行并日臻成熟的契約化管理方式,實施合同管理;二是配套實施與社會接軌的養老保障制度改革。該項改革采取增量改革的方式,即從2010年開始,所有新進公務員均實施聘任制。
改革的用意不是為了改革而改革,而是為了祛除現有制度的毛病,打通梗阻,更換新鮮血液,激化活力。公務員目前存在的問題,從大體上說主要有:部分官員濫用職權并造成腐敗,公務員權責不明,還有相當一部分人缺乏干事業的激情,也不排除公務員收入分配上的不均衡等。深圳公務員改革打破了現有公務員管理的“一統”。將執法與技術類的公務員分離出來,進行專門的管理,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讓這部分公務員安心于自己的業務。這部分公務員不用承受行政級別晉升的壓力,可以讓他們通過工作業績等來獲酬、晉級,有助于破除現行管理體制中“人人都想往上爬,做業務的往往不如提包的升得快”的怪現象。
聘任制公務員改革絕非徒有虛名。聘任制改革的目的,并不是為了解聘公務員,就像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目的,不是為了解聘員工。聘任制改革引入的契約化管理機制,使單位和公務員雙方權利義務的保障機制更加公平,有利于實現‘擇人’和‘擇業’的動態優化。這一機制,進一步豐富了用人單位的管理手段,有利于適度增加公務員職業危機感,改善公務員的工作狀態,從而提升公務員履職效能。而從單位角度來看,實施聘任制改革后,公務員離開隊伍的成本降低,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單位解聘公務員的壓力,有利于考核制度的嚴格執行。
對于公務員聘任制改革,公眾往往聚焦其改變了傳統公務員“鐵飯碗”的人事管理模式。不過,打破鐵飯碗僅是聘任制公務員改革的“表”,如何真正通過改革使公務人員各歸其位,避免公務員隊伍中的人員浪費,才是關鍵。公務員改革是否科學合理、公平公正、規范有序,都將對全社會起到引導和示范作用。誠然,改革需要經過實踐檢驗,也許會產生這樣或那樣問題,因此必須邊創新邊校正。聘任制公務員改革絕非徒有虛名,筆者希望,聘任制公務員改革能夠在全國各地遍地開花。(顧一嫻/文)